广州市政府今日通报,在全国率先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账户,以打击威胁食品安全行为。
经过近5个月酝酿,广州市政府今日一连出台9套食品安全管理配套文件,其中制订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
根据规定,广州设立举报奖励专项资金账户,由财政支出举报奖金,2012年此项预算安排600万元。凡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并查证属实、符合奖励办法,均可按程序及时获得举报奖金。
举报奖励金上不封顶,按罚没入库款一定比例提取举报奖励金,如按照一级举报可从罚没款中提取4%--5%的举报奖励金。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文件规定举报奖励金的最低金额为500元。如果举报有重大贡献,将根据实际贡献研究确定奖励金额,不受500元最低金额的限制。
广州出台的该批文件中还通过管理餐厨垃圾从源头上打击“地沟油”。规定从事餐饮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关“许可证”;餐厨垃圾产生者,必须定期向所属城管部门汇报垃圾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运输、处置等有关资料。
此外,广州还对食品安全采取问责制,对区(县级市)政府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各相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考核。考核分5个程序,考核的结果分4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凡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照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的办法进行处理。